索 引 号: SM06132-1200-2018-00004

发布机构: 安乐镇政府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3-29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9            字体显示:             阅读:

安乐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做好春季重大动物防疫的防控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镇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将我镇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抓好畜禽强制免疫。各村要认真抓好春季禽流感和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强制免疫工作。要求3月10日开始,至5月10日全面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工作。4月30日至5月10日开展免疫监测。免疫密度要求做到:应免尽免,认真配合免疫效果监测,对畜禽免疫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镇、村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养殖户必须要有免疫卡。

二、加强动物疫情监测。畜牧兽医、林业、卫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畜禽,陆生野生动物和高暴露人群的疫病监测工作,以便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和防控对策。

三、规范疫情报告程序。各村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以及有关应急预案,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报告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或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疫情报告观察员的作用,以提高疫情报告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继续做好重大动物疫情举报的现场核查工作,及时组织到现场核查或诊断每一起反映的疫病,确保不漏掉一起疫情。

四、严格疫情应急处置。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应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应急预备队的培训与演练,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和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一旦发生疫情要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坚决防止疫情扩散或蔓延。

五、加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对于出栏、出售的畜禽,必须派人做好检疫,做到有宰必检,检疫率达100%。严格实施检疫报检制度,准调证明管理制度,检疫证明公示制度,检疫承诺制度等四项制度,逐步完善畜禽检疫标识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周密的春防工作方案,严格层层落实责任制,广泛宣传发动,集中镇、村干部力量,集中一段时间,切实把春防工作当作一场阶段性战役来打,真正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畜牧兽医水产站要加强业务指导,跟踪督查,建立健全检查台帐,入户抽查要有记录,定期通报,如造成后果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人员分工。

第一组:刘坊、夏坊、马家围、安乐、谢坊;

 员:俞承先、马建平、夏祖新、林生富、黄发挥、涂幸福由吴音桃带队。      

第二组:丁坑口、罗坊、赖畲、洋坊、三大、黄庄;

 员:陈华秋、罗积添、刘守学、邓升文、刘升平、林养生由章金雄带队。

八、时间安排

第一轮

时   间

村    别

3月26日

马家围

洋坊

3月28日

夏坊

三大

3月30日

安乐

黄庄

4月1日

刘坊

赖畲

4月2日

谢坊

罗坊

4月3日

丁坑口

                           

 

 

安乐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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