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
(
常委、副县长
)
分工
分管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长外出时主持县政府工作;协助分管工业经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林业(林产)、机关事务、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协助县长抓编制、人事、监察、财政、审计等具体工作。
分管部门:政府办(效能办、金融办)、经信局(支前办)、监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林业局(林产)、商务局(招商)、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物资总公司。
联系单位:县政协,编办、老干局、档案局、纠风办,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工商联(商会),国税局、地税局、金融机构、供电公司、医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