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6124-1200-2018-00051
发布机构:
宁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宁安监〔2018〕53号
生成日期:
2018-06-08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来源:宁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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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执法大队、应急救援中心: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各地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沉痛教训,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及早制定防范措施,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突出重点,深入排查隐患
各股室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全面细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要强化矿山和尾矿库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要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强化防范,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控措施
各股室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接警、处置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汛期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严格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教育培训和演练,全面提高防灾应急能力。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宁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