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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本县安远镇安远社区申报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下达各乡镇“两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慰问资金及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合计64.8万元,用于帮助各乡(镇)做好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灾后重建、两节期间困难群众慰问及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