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和招委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对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利用办学资源,合理调配生源数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少全部入学,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有特色发展,深化高中阶段教育课程改革,努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责,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的规定,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和《福建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以及县委《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措施》等的文件精神,综合适龄儿童规模、校点布局、办学容量、城市发展等因素,按户籍地和居住地,幼儿园实行不严格划分片区,以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园;小学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初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
三、招生对象
(一)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入园,原则上各乡镇幼儿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自主招生。城区公办幼儿园招收翠江镇户籍或常住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城区幼儿园招生按《宁化县2018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执行(见附件1)。
(二)小学:义务教育起始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各乡镇小学必须保证所有学龄儿童全部入学。如有丧失学习能力须暂缓入学的,由家长提出申请,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方可暂缓入学。各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均应达到95%以上,智障儿童以随班就读为主,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办智障班。城区智障儿童一律入特教学校就读。城区小学招生按《宁化县2018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文件执行(见附件2)。
(三)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少年儿童。城区初中招生按《宁化县2018秋季中学招生工作意见》文件执行(见附件3)
(四)普通高中:有宁化县学籍的省内外户籍的初中毕业考生均可以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参加普高招生录取。无我县学籍的考生,原则上回学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按《宁化县2018秋季中学招生工作意见》文件执行(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招生工作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规范办学行为的民生工程,也是社会和民众高度关注和敏感的问题。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各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各校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县招委会的要求,制订本校招生方案,做好工作安排,并认真调查研究生源情况,精心组织,加强监督,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开公证,精心组织。各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结果和政策执行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介、家长会、张榜公示等多种途径进行发布,向家长、学生提供招生咨询电话服务,做到公平、公证、公开,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违规暗箱操作。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幼儿、小学(6824077),中学(6821292),招生办(6823165)。
(三)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县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各校划片招生名单确实后,严禁未经批准互转学生,城区各校原则上不进行学籍互转。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进行招生全程性监控,不得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和家庭住址等学生个人信息,不得搞“有偿招生”。落实问责制度,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有关人员。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监察室6820013)。
五、本招生工作意见由2018年5月30日宁化县招生委员会会议全体成员讨论通过。
附件1:《宁化县2018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附件2:《宁化县2018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附件3:《宁化县2018秋季中学招生工作意见》
宁化县招生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附件1:
宁化县2018年秋季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城区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公益普惠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策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求。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深化内涵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的职能,使我县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稳步实施。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翠江镇户籍幼儿或常住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适龄幼儿实际情况拟分为三类:
A类:翠江镇户籍且家庭在城区(幼儿园周边)有房产的适龄幼儿;
B类:家庭在城区有房产但非翠江镇户籍幼儿或翠江镇户籍但家庭在城区无房产的适龄幼儿;
C类:除A、B两类适龄幼儿外其他常住城区的适龄幼儿。
注:翠江镇户籍仅限适龄幼儿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个别特殊幼儿与特殊法定监护人户籍须一致;有房产证或有购房合同均视为有房产,须以交房入住为准。
三、招生计划数
城东幼儿园小班7个班;实验幼儿园小班4个班;第二实验幼儿园小班6个班;城郊中心幼儿园建议小班2个班、(以招收城郊乡户籍适龄幼儿及居住在周边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各园严格按国家标准班额核定班生数;其他22所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本园办园规模自行确定招生数。
四、招生办法
(一)不严格划分片区,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根据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组织辖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入园。
(二)原则上片区内幼儿优先招收,三所公办幼儿园对报名幼儿材料核查无误后,采用如下顺序招收:
1.翠江镇户籍且家庭在城区(幼儿园周边)有房产的A类幼儿优先招收入园,若报名的A类幼儿数超出幼儿园学位数,则采用摸球派位的方式招收。
2.A类幼儿招收后有剩余学位则优先招收B类幼儿,若报名的B类幼儿数超出该园剩余学位数,则采取摸球派位的方式随机招收,未被招收的B类幼儿将根据城区三所幼儿园实际招生情况和容量进行适当调剂,或由家长根据就近方便原则自行安排到城区民办幼儿园就读。
3.A、B类幼儿招收后仍有剩余学位则根据该园招生计划数招收C类幼儿入园,若报名的C类幼儿数超出该园剩余学位,则采取摸球派位的方式随机招收,未被招收的C类幼儿由家长根据就近方便原则自行安排到城区民办幼儿园就读或回原籍就读。
4.城郊、城南中心幼儿园根据建议招生计划数自行确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
(三)坚持一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根据就近方便原则从城区三所公办幼儿园中选择其中一所报名,严禁同时在两所及以上幼儿园报名,若经查实取消公办园报名资格。
(四)适龄幼儿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就近幼儿园报名,逾期不予以受理。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公告。6月15日城区三所公办幼儿园在幼儿园及周边张贴招生公告或具体招生工作方案。
(二)报名登记。6月28-6月30日,三所公办幼儿园做好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工作。
1.报名登记时间安排如下:
▲ 6月28日:A类幼儿报名。
▲ 6月29日:B类幼儿报名。(若A类幼儿报名人数已超出幼儿园学位数,则不安排B、C类幼儿报名时间。)
▲ 6月30日:C类幼儿报名。(若A、B两类幼儿报名人数总和已超出幼儿园学位数,则不安排C类幼儿报名时间。)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只限适龄幼儿与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特殊情况的适龄幼儿与特殊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 城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缴款发票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城区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县外户籍还应提供暂住证)。
▲ C类适龄幼儿还需提供父母在城区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注:适龄幼儿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经查实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公办园报名资格。
(三)材料审核。三所公办幼儿园要严格审验幼儿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建立报名登记表册,于7月1日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初教股核对,发现重复报名者,取消公办园报名资格。7月2日,三所幼儿园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幼儿提供的材料进行二次核查并逐一入户调查,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公办园报名资格。
(四)确定名单。7月4日,教育局和三所公办幼儿园根据报名登记情况确定招收幼儿名单。若报名登记申请入园幼儿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或学位余额,由三所幼儿园全部接收。若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或学位余额,根据剩余学位,超出部分幼儿由幼儿园于7月4日前邀请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参与监督,采用电脑派位等办法统筹协调安排入园。
(五)公布名单。7月4日下午三所幼儿园公布由教育局核准的拟招收入园幼儿名单。
(六)入园体检。7月5-7日统一组织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到幼儿园对经核准的拟招收幼儿进行入园体检,体检合格者发放入园通知。
(七)办理入园。7月8日,被招收幼儿凭入园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园园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开展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要严格控制班生额,若因特殊情况需突破班生规模,须经县教育局审核批准。
(二)要及时宣传到位。招生之前,要按照招生意见规定的统一要求,张贴招生公告或方案,说明招生的对象、报名时间、办法、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和招生范围及人数,并对外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三)加强招生服务工作。各园招生期间要设置专门的报名窗口,同时对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未被录取的适龄幼儿,应耐心做好解释动员工作,指导幼儿到就近民办园就读。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县教育局,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把报名条件关。各园要严格审验核查报名材料,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其到其他幼儿园报名。对把关不严,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落实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本园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并根据方案严格落实好今年招生工作。
(六)本招生工作意见解释权归宁化县教育局。
附件2:
宁化县2018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创建一个规范、有序、和谐的招生环境,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促进城区小学优质均衡发展。现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建设和城区小学容量的实际情况,就我县城区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招生片区划分
(一)城区小学:指实验小学、红旗小学、城东小学、宁师附小、东风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城南小学、宁化七中,共八所小学。
(二)招生片区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和《福建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以及县委《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措施》的文件精神,综合适龄儿童规模、校点布局、办学容量、城市发展等因素,对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进行如下划分。
1.实验小学:红卫片区(红卫村、红卫居委会)和中山片区的朝阳新村、红色巷、工贸学校。具体如下:中山路(县政府、糖烟酒公司)、北大街、北山一路、北山二路、北山三路、红色巷、角头街、五星路、西门路、西山路、城西路、花心街、太平巷、城北新村、朝阳新村(含马坑口)、工贸学校、解困房小区、锦绣华庭、名门世家。
2.红旗小学:中山片区(中山村、中山居委会,其中朝阳新村、红色巷、工贸学校划归实验小学)具体如下:中山路(其中县政府、糖烟酒公司划归实验小学)水门巷、城隍巷、中心巷、向阳路、翻身弄、先进弄、观音村、新桥一路、东街路、阁背路、玉林一路、玉林二路、玉林三路、朝阳路、朝阳弄。
3.城东小学:城郊乡各村,中环北路、城东广场、松树园、农业新村、紫竹村、紫竹新村。龙腾时代、东山新苑、泗竹坑安置小区、滨江一号、万星广场、江背路、江下路、东扩新区B地块在建项目(暂时划片),即中环北路至翠江大厦往东的区域。
4.宁师附小:双虹片区(双虹村、双虹居委会,从七中路到龙门桥西沿江滨路往北到寿宁桥的区域)具体如下:江滨路、新街弄、立新弄、红砖弄、永红弄、五家山、新建一村、新建二村(门牌前90号)、新桥二路、西大一路、南大街(到七中路口止)塔街弄、六中、金山水郡、开辉悦城、丽锦家园、新桥中心、世贸外滩。
5.东风小学:小溪片区(小溪村、小溪居委会,其中六中划归宁师附小)具体如下:小河边、红星坪、和平巷、革新路、小溪农贸市场、小溪新村、巫家山、早禾排、西大二路、金鸡山、新庙塅、横街、永新弄、团结弄、英雄巷、光荣巷、五坑口、上进路、岗上园、杉岭下、金山新城、茶果场、磨子山、瓦庄苗圃、农科所、运明园、盈盛园、意华园。
6.第二实验小学:东方花园、龙腾世纪、宁阳御景、中山嘉苑、红土地商业城、瑶上安置房、骏豪国际、财富花园、翠江明珠、中环世纪广场、金刚亭小区、永信时代小区、新建二村(门牌91号往后)、东方新城、东方广场、东方明珠、闽赣义乌小商品城、凯利首府、万邦盛世、金茂城市广场、宝琪华景、公路局安置房、永利家园,和家园、南门新村、七里圳、瑶上等村组,即以七中路(东方塅)、龙门路到中环路为界往南到新车站前转盘区域。(其中永利家园、和家园、南门新村仅限于翠江镇户籍或购房、自建房等有房产的非翠江镇户籍)
7.城南小学:星河湾小区、云海新天地小区、城南乡政府所属各村,租住在和家园、南门新村、永利家园的随迁子女。即新车站前转盘往南到工业园区和城南乡所辖各村。
8.宁化七中:租住在二实小、附小、东风小学招生片区(城外新车站转盘往西区域),但这3所学校无法容纳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郊户籍适龄儿童自愿选择入学的可招收。学校实行第三类、第四类招生办法。
二、新生入学
(一)招生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二)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
(三)招生办法
第一类:翠江户籍、城郊户籍、城南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城区购买房产并且交房入住的房屋所有者直系子女。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前。
1.报名时间:2018年的7月5日。
2.报名地点:招生片区对应的学校。
3.报名材料:
(1)翠江镇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应提交以下真实有效的材料(学校入户调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片外生源处理):A.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只限学龄儿童与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特殊情况的学龄儿童与特殊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为择校而寄户的,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实际常住地入学;)。B.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城区房产)。C.幼儿园毕业手册和预防接种证。
(2)城郊户籍、城南户籍适龄儿童分别到城东小学、城南小学报名,需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幼儿园教育毕业手册和预防接种证。
(3)非翠江户籍适龄儿童,在城区购房且“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齐全并且已交房入住的房屋所有者直系子女可享受城区户籍子女待遇,到该房屋所在片区小学报名免试入学(弄虚作假,经学校入户调查核实未交房入住的作为第三类对象对待)。提供就读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与土地证原件与复印件(无“两证“的除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外,还必须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因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两证”原件的,也必须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幼儿园教育毕业手册和预防接种证。在城区购房的,一套房屋3年内只提供1个一年级新生学位。(属同一户主的直系子女不受此限制)
第二类:在城区购房未交房入住的房屋所有者直系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等政策性对象;有城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购买房产、城区居住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前。
1.报名时间:2018年的7月9日。
2.报名地点:招生片区对应的学校。
3.报名材料:(1)就读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房产证与土地证原件与复印件(无“两证“的除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外,还必须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因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两证”原件的,也必须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幼儿园教育毕业手册和预防接种证。
(2)台商子女、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等政策性对象还需提供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申请表》及证明家长身份的材料。
(3)城区办理居住证的还需提供居住证。
4.招收办法:学校招收第一类对象后,根据招生计划,公布剩余学位,接收第二类对象报名。学校剩余学位大于或等于报名学生数时,全部接收。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采用摸球的方式招收,未被招收到的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安排。
第三类:进城务工满一年的随迁人员子女(无居住证、城区无房产的)。招生依据为2018年3月城区公、民办幼儿园核实上报的《宁化县2018年秋城区6周岁适龄儿童情况摸底表》在册幼儿。
学校在保障本招生片区的学龄儿童入学仍有学位剩余的,接受暂住片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报名材料:A.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B.在招生片区内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县外户籍还应提供暂住证)。在城区租房的,一套房屋3年内只提供1个一年级新生学位。C.学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D.城区幼儿园就读证明、幼儿教育毕业手册和预防接种证。
城区各学校在7月9日完成第二类新生报名后,结合招生计划,及时公布剩余学位数。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长根据家庭实际居住地选择学校报名。学校剩余学位大于或等于报名学生数时,全部接收。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采用摸球的方式招收,未被招收到的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就读。每位新生限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
2.报名地点:城区有剩余学位小学
3.摸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四类:进城务工未满一年的随迁人员子女。(无居住证、城区无房产的)
城区小学在完成第三类新生报名后还有剩余学位的,根据招生计划,公布剩余学位,招收第四类对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家长根据学位剩余情况,选择学校报名。学校剩余学位大于或等于报名学生数时,全部接收。若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采用摸球的方式招收,未被招收到的随迁子女回原籍就读。每位新生限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
2报名地点:相关小学
3.报名材料:与第三类相同。(不需要城区幼儿园就读证明)
三、招生计划数
实验小学260人,附小260人,东风小学208人,第二实小416人,红旗小学156人,城东小学364人,城南小学260人、宁化七中208人。
四、招生要求
1. 要确保信息畅通,严肃工作纪律,维护教育安定稳定。各校要适时宣传到位,招生报名前1周要按照招生意见规定的统一要求,张贴招生简章。招生简章要说明招生的年龄、报名时间、办法、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和招生范围及人数,并向本片区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并对外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7月8日向初教股上报第一类报名人数、名单并公布剩余学位数。7月12日向初教股上报第二类报名人数、名单,并公开剩余学位。7月15日向初教股上报第三类报名人数、名单,公布剩余学位。7月18日向初教股上报第四类报名人数、名单。
2.学校校长作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开展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学生信息,影响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决策。
3.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作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要明确答复,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县教育局,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4.要严把报名条件关,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其到所属学校报名。对把关不严,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
5.各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工作,不跨片招生,不招收不足龄学生。不按政策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在学校综合评估当中扣除该项目的权重分。
五、本招生工作意见解释权归宁化县教育局。
附件3:
宁化县2018秋季中学招生工作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2018年中学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和招委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2018年中学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城区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依据县城内城乡人口流动,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机制,保障足够学位供给,实施初中“壮腰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招生计划:
宁化六中324人(6个班);城东中学756人(14个班);宁化五中648人(12个班);宁化七中216个(4个班)。
(三)招生办法:
1.“思源”班招生及面向乡镇生源招生
宁化七中继续开设由民建中央组织,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支助的“思源班”,面向全县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初一新生50人,于7月10日前结束。
为利于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和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贯彻落实省、市初中教育“壮腰工程”实施方案,宁化五中、城东中学面向非城区小学生源分别招寄宿生100人、150人,7月10日前由两校提供非城区小学生源录取名单。
2.城区小学毕业生源划片招生
为推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对城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以小学六年级班主任入户调查摸底的登记表为参考,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划片分类招生。
类别一:
(1)招生对象:城区小学生源在城区购买房产的、有城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及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等政策性对象(购买房产、城区居住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由中招办提供初选名单,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入学材料逐一入户核实;城郊乡和城南乡地处城乡结合部,乡镇小学生源没有对应的直升初中校,考虑入学就读交通便利问题,对两地户籍的原小学寄宿生生源进行四所初中校划片招生(划片办法如后表所示)。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7日、8日;
(3)报名地点:招生片区对应的中学;
(4)报名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小学毕业证复印件。
(5)城区有办理居住证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根据县委《关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措施》的文件精神,①在本县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工作(暂住)一年以上,或缴纳一年以上医保、社保的各类人员;②在本县兴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投资业主,在本县城区购买住房或店面的各类人员,可以办理居住证。
类别二:
(1)招生对象:城区生源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无居住证、城区无房产),由中招办提供初选名单,学校根据学生提供的入学材料调查落实。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0日、11日;
(3)报名地点:招生片区对应的中学;
(4)报名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务工合同;小学毕业证复印件。
本阶段招生第一类报名结束后各校公布剩余学位,第二类报名时,城区生源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报名数若超出本划片区学校招生规模,则采用摸球的方式招生,未被招收到的随迁子女按划片就近原则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安排。
3.新进城务工子女及返乡就读子女招生
(1)招生对象:本县乡镇小学生源,欲进城区就读初中的新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本县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需回本县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17日;
(3)报名地点:宁化县教育局中教股;
(4)报名材料: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租房合同、务工合同);小学毕业证复印件;小学学籍系统信息打印件(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本阶段招生根据初中校学位余额情况,由教育局进行调剂完成,兼顾考虑户籍及家庭住址,被安排招生的学校要无条件接收,学生若不服从城区学校就读安排,则安排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
各乡镇中学招收本乡镇及外县、外乡户籍居住在该乡镇的小学毕业生,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按规定入学。
二、高中阶段招生
(一)普高招生计划
宁化一中计划招生900人(18个班),宁化六中计划招生700人(14个班),宁化二中普职融通改革试点计划招生300人(6个班)。
(二)志愿填报及录取
1.达标高中设三栏志愿。志愿可填宁化一中、宁化六中、宁化二中,三所达标高中均面向全县招生,依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录取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下同)。录取时按宁化一中、宁化六中、宁化二中志愿顺序录取,生效志愿栏后的所有志愿自动作废。
2.为做好初、高中衔接培优工作,保障高中教育稳步、优质发展,根据中招办组织的九年级“连冈励志”学科素养综合测试成绩,择优选拔136名学生为宁化一中2018年高一培优集训对象,依据《三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落实重点高中保送生政策。
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考虑宁化一中的办学效益及人民群众要求就读一中的强烈愿望,招生计划的制定不因为标准班额的减小而减少招生。2018年宁化一中根据班额标准变化招900人(18个班),在2017年招生864人的基础上增加招生36人,为适应2018年福建省开始的新高考改革需要,增加部分列为宁化一中学科特长定向生招生,列入定向生招生计划。
4.为既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又较好地发挥中考的选拔功能,参照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宁化一中招生名额的50%以上(含50%)定向到各初中校进行招生并对农村校和薄弱校适当倾斜,录取分值控制为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含20分)予以定向录取。定向生名额分配和学科特长定向长招生由招生办另行制定方案。
(三)高中招生有关要求
1.普高、中职招生录取办法和加分照顾政策参照《三明市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文件执行。
2.普高、中职招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学校按程序规范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考生对自己所填志愿负责。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县招委会召开的录取工作会议裁定。
3.各初中校要积极动员一定比例学生报考就读中职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完成中职招生任务。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需要按招生学校有关规定参加体检、面试,报考对象要及时了解招生学校招生章程。
4.净化招生考试环境。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招生学校到校宣传,对教学工作造成影响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私自泄露考生信息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本县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经招生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
5.规范高中招生行为。遵守省、市招生工作有关政策,凡未经县中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考生不予新生建档,初、高中招生录取名单需经县招生办审批后,方能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决不能“先斩后奏”;各高中校要增强管理意识,明确管理负责,遵守学籍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接收非正常转入学生,异动学生要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根据考生志愿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县中招办根据学生志愿顺序,统一进行调配。
附件:2018年城区初中校招生划片办法及划片示意图
附表:2018年城区初中校招生划片办法
学校 |
招生对象 |
招生片区 |
城东中学 |
城区7校小学毕业生 |
松树园路口(不含松树园小区)——中环十字路口红绿灯——新桥一路——新桥二路——步行街红绿灯——翠江路——新车站红绿灯——闽赣酒店红绿灯——曲段大桥(翠江河直下)一线以东 |
面向乡镇小学毕业生 |
面向乡镇招寄宿学生150人;城郊乡高堑村、马元亭村、马源村、旧墩村、下巫坊村、杨禾村的小学寄宿生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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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五中 |
城区7校小学毕业生 |
西溪河(至东门桥)以东,松树园路口(含松树园小区)——中环十字路口红绿灯——新桥一路一线以西。 |
面向乡镇小学毕业生 |
面向乡镇招寄宿学生100人;城郊乡连屋村、上畲村、九柏嵊村、夏家村小学寄宿生生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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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六中 |
城区7校小学毕业生 |
西溪河(至东门桥)以西,新桥二路——步行街红绿灯——开辉悦城(含)一线以北。 |
宁化七中 |
城区7校小学毕业生 |
步行街红绿灯——开辉悦城(不含)一线以南,步行街红绿灯——翠江路——新车站红绿灯——闽赣酒店红绿灯——曲段大桥(翠江河直下)一线以西 |
面向乡镇小学毕业生 |
“思源班”50人;城南乡的小学寄宿生生源。 |